中国允许从巴基斯坦输入热处理牛肉产品加工过程要求。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1.用于生产输华热处理牛肉的活牛:
(1)出生、饲养并屠宰于巴基斯坦,具有唯一性身份标识,通过官方追溯系统可追溯到来源农场;
(2)从未使用过双方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3)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屠宰、分割、加工和贮存;
(4)来源于符合本检验检疫要求规定的农场,依照中国和巴基斯坦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宰前宰后检查,结果合格。证明所有屠宰牛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且胴体上的主要淋巴、腺体组织已去除;
(5)未使用向脑腔内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脊髓刺死法;
(6)所有年龄牛的肠道(从十二指肠到直肠,包括回肠末端),胸腺、脾、扁桃体、颅骨包括脑、眼、三叉神经节,脊髓、脊柱包括背根神经节等组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以安全卫生的方式有效去除,未污染输华牛肉。
2.执行巴基斯坦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证明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不超过中国和巴基斯坦的最高限量。
3.产品在基于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的质量保证体系下生产,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和巴基斯坦法律规定的要求。
4.产品预先去骨去脂肪后加热处理,内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至少持续30分钟。
5.如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病,企业按照有关国际规定和标准制定必要的肉类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肉类在原料接收、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全过程未被交叉污染。
6.产品是安全的、卫生的,适合人类食用。
7.向中国出口的热处理牛肉不得与其他种类的动物产品、不符合本检验检疫要求规定的产品、非本企业的产品、不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一起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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