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马达加斯加羊肉对生产企业和检验检疫要求。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向中国出口羊肉的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贮存企业)应在马达加斯加官方的监督之下,符合中国和马达加斯加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羊肉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方注册,未经注册的羊肉生产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一)动物疫病管理。
马达加斯加确认:
1.马达加斯加境内没有疯牛病、痒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绵羊痘和山羊痘。
2.马达加斯加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认可的非免疫无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无疫国。
3.按照WOAH要求,对痒病实施官方控制,建立痒病无疫养殖场并制订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二)用于生产向中国输出羊肉的活羊需符合的条件。
1.出生、饲养并屠宰于马达加斯加,具有唯一身份标识,通过官方的有效追溯系统,可追溯到屠宰羊的来源农场。
2.来自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及下列条件的痒病无疫养殖场:(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1)从未发生过痒病病例。
(2)如引进绵羊或山羊及其精液、体内受精山羊胚胎或体外培养的绵羊和山羊胚胎和卵母细胞,应来自痒病无疫养殖场、痒病无疫国或区域,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条件。
(3)养殖场内的羊,从未间接或直接接触过非痒病无疫养殖场,或生物安全水平低于本场的羊,也未与之共同放牧。
(4)经过中方正式确认、允许对中国出口羊肉。
3.来自于宰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羊布鲁氏菌病、炭疽、结核病、副结核病、绵羊附睾炎(流产布氏杆菌)、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干酪样淋巴结炎、绵羊地方性流产临床病例的农场。
4.来自宰前6个月未因发生中国、马达加斯加动物卫生法规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列出的疫病及传染病,存在可疑畜群感染或确认感染而受到检疫限制或监测的场所。(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5.动物在屠宰前最后一个牧场/育肥场至少饲养了21天,屠宰前至少15天没有接种过炭疽活疫苗和绵羊痘及山羊痘疫苗。
6.从未饲喂过含有反刍动物动物肉骨粉和油渣的饲料。
7.在运往屠宰场过程中和在屠宰场里,没有接触过不符合本检验检疫要求规定的羊以及来自未在华注册企业的羊及其他动物。
(三)加工过程要求。(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1.依照中国和马达加斯加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于生产输华羊肉的羊实施宰前宰后检查,结果合格。所有屠宰羊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且胴体上的主要淋巴、腺体组织已去除。
2.头(包括大脑、神经节和眼),脊柱(包括神经节和脊髓),扁桃体、胸腺、脾、小肠、肾上腺、胰腺和肝脏等物质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以安全卫生的方式有效去除,未污染输华羊肉。
3.生产输华羊肉时,未对屠宰羊使用向脑腔内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脊髓刺死法。(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4.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值不超过中国、马达加斯加法律法规和/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5.产品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马达加斯加法律规定的要求。
6.产品是卫生、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
(四)存放要求。(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在存放羊肉的冻库或冷库中,应设有存放输华羊肉的专用区域并明显标识。上海基昊商务专业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热线: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