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马来西亚监管机构技术法规和标准,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马来西亚监管机构
马来西亚负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机构为马来西亚卫生部(MOH)的食品安全与质量处(FSQD)。
技术法规和标准
马来西亚食品包装材料受1983年《食品法》及其附属法例1以及1985年《食品条例》及其附属法例2管辖,《食品法》和《食品条例》的目标是确保公众在食品的制备、销售和使用及其相关事项中免受健康危害和欺诈。《食品条例》P.U. (A) 437/1985第VI部分规定了食品安全包装的一般要求,具体包括禁止使用将铅、锑、砷、镉或其他有毒物质带入食品的包装。此外,P.U. (A) 437/1985禁止聚氯乙烯包装中氯乙烯单体含量超过1 mg/kg,或导致食品中氯乙烯单体含量超过0.05 mg/kg。P.U. (A) 437/1985没有规定可以或不可以用于食品包装的物质(即“正面”或“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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