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两证合一”?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完成了在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不用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手续。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二、“两证合一”带来哪些便利?
便利一
不用再重复备案企业信息。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两证合一”企业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时无需再填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中英文名称、住所、法人信息等企业基本信息,也不用再上传《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等电子文档。
便利二
不用再人工选择签证、领证机关。通过两证合一改革,企业自动实施属地化管理。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自动划分属地管理海关,同时默认该属地海关为企业的签证、领证机关,企业无需再人工选择,简化了操作步骤,节省了时间。
便利三
不用再牢记原产地企业备案号。“两证合一”实施后,各类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由此前的“企业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原产地证书。多码改为一码,方便企业申请证书。
三、需添加原产地签证信息
根据各自由贸易协定和原产地签证管理的相关要求,“两证合一”企业申请原产地证书时还需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请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找到“原产地企业备案”服务事项进行办理,相关流程如下:
No.1
上传企业中英文印章
进入企业备案信息界面,点击菜单中的[企业备案]->[企业变更申请],上传企业中英文印章(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
No.2
申报员信息维护
录入申报员信息,上传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电子签名笔迹。
No.3
产品预审
录入产品信息,同时可以录入该产品生产明细信息。
四、申请原产地证书流程
证书的申请、签发流程和要求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详见《实用贴丨原产地证书办理指南(强烈建议收藏!!!)》。
五、注意事项
“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
“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
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备案流程和要求详见《实用贴丨原产地证书办理指南(强烈建议收藏!!!)》。
“两证合一”改革后需要调整签证机构、领证机构的企业,可向天津海关关税处申请调整。
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的变更请到商务部门办理。
“两证合一”改革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天津海关关税处原产地科,电话:84201644,84201648。
转自: 天津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