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各类和毛净重的填报,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免予填报。
件数
本栏目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一)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二)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毛重(千克)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净重(千克)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上海基昊商务专业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热线: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