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6号,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缅甸原产地证代办欢迎来电咨询。
随着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落地实施,15个缔约国根据各自国内的核准程序也相继加入“朋友圈”,2022年4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和缅甸之间生效实施。至此,RCEP的15个成员国家中只有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还未生效。【缅甸原产地证代办】
企业风险提示:
1、RCEP与我国目前的FTA协定并行实施,因此存在同一个国家与我国之间同时实施两个或以上的原产地协定,协定的税率与原产地规则都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在办理中-缅RCEP原产地证的时候,要注意与东盟FORM E原产地协定税率比较,确定是否为最优惠税率。【缅甸原产地证代办】
2、东盟在RCEP例外产品的比例为4.1%,意味着有4.1%比例的产品不参与RCEP关税降税活动,因此企业要注意中-缅RCEP原产地证的商品是否在例外产品范围内,避免发生申报退单的风险。【缅甸原产地证代办】
3、对于5月1日前已经从缅甸出口,尚未抵达我国的在途货物,企业可以采取做保放行的方式,先行提取货物,再去补办RCEP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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