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缅甸养殖水产品检疫审批和包装和标识要求。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检疫审批要求:进口缅甸养殖水产品,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证书要求:缅甸向中国出口的每批(每一集装箱或每车)养殖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缅甸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缅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上完整填写养殖、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养殖场、加工厂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证书至少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缅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提供中方备案。如证书样本的内容和格式、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有变更,缅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包装和标识要求:输华养殖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缅文标签,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养殖)、生产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养殖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其他要求:中国海关对输华养殖水产品实施进口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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