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份的一则公告中,海关总署决定从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输往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三个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公告明确,输往上述相关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书申请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在中国,原产地证书已实现自助打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领流程。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还剩3个: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业内人士认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在未来可能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实际上,得益于我国与越来越多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有利的关税安排。比如,我国与日本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立了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协定2022年1月1日生效后,企业可以申领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
业内人士建议,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等合作成果,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不断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打造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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