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RCEP正式生效已过去三个月,不管是新增的关税减免规则还是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税的调整,都旨在让进出口商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但是并不是最新的政策一定最好。
4月13日,商务部培训中心举办的“RCEP下中国出口原产地标准介绍与出口原产地标准认定注意事项”这一培训课程中,来自上海基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讲师-张雁卿,就在授课中明确:RCEP不一定是最好的。
首先,RCEP原产地标准降税模式就包括四种: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以及例外产品。
其次,同时存在多种贸易协定的情况;
例如:中韩双方可以使用的Form K Fta中韩协定,现在也可以用RCEP协定;
这个时候就需要比较一下协定之间的优惠税率情况,选择更为优惠的协定。
总结:办理出口原产地证时,首先确认产品是否在降税清单内,其次确认哪种协定下税率更优惠,让企业享受更高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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