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条款下,这些想不到的费用需要发货人承担?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出口报关欢迎来电咨询。
我们都知道FOB(Free On Board)也称离岸价,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按FOB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一、常规应付费用
我们都知道FOB条件下,发货人一般只需负责起运港费用,即上船前的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港安费、提单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费(THC)或原产地附加费(ORC)、铅封费、报关费等。
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的AMS、欧盟的ENS等舱单申报费用,因为都是起运港装船前申报,那么这些费用也就属于“离岸”之前发生的费用,一般应由发货人承担。当然,客户答应承担这部分费用的除外。
二、意外情况的费用
1、船货衔接不当的费用
2、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
3、高额的指定代理费用
4、货损的赔偿
5、无单放货的损失
6、信用证的“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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