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允许进境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的种类,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
本公告中的有机栽培介质(Organic culture medium)是指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开采或种植的原料,经加工处理制成的有机栽培介质,包括以下产品:
(一)组织培养介质、椰壳纤维、椰糠、木屑、木材刨花、木片、软木、无活力的苔藓、泥炭、泥煤、稻壳/糠、谷壳、咖啡果壳、花生壳、棉籽壳、甘蔗渣、葡萄果渣、可可豆荚、油棕壳炭、树皮以及其他有机栽培介质,不包括土壤。
(二)含有或由两种以上上述栽培介质的混合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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