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的抽样和判定准则,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其他要求适用时,还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锂电池移动电源的环保、能效、性能、电磁兼容等规定。
抽样检验批:以同一报检批、盛装同一型号移动电源的同一材料、型式、规格的包装件为一检验批。
抽样准则:按GB/T 2828.1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一般检查水平Ⅱ进行抽样。
判定准则和处置
判定准则:
1.进出口危险货物锂电池移动电源的检验应按照检验批逐批进行。
2.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
不合格处置:
1.对于移动电源危险特性检验不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6修订版)第三部分中UN38.3项目要求的,移动电源应重新设计,不允许进出口。
2.其他不合格情况,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经整改、处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其严格度不变。
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目前移动电源出口涉及的政策法规及货物包装技术要求较多,企业可事先咨询海关相关部门,提前了解法规标准、申报流程、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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