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国籍”证明,特别是自贸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更是货物在进口方享惠通关的重要凭证,需要原产地证书办理欢迎来电咨询。
新版FORM E产地证的第八栏原产地标准可以显示:WO、PE、PSR、CTH和百分比,具体的填写要求为:
1、原产地证书办理对于完全生产或获得的产品,填写“WO”, 一般用于初级产品,如水果,鱼类,初级矿产品等;
2、对使用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原产材料生产的产品,填写“PE”(类似于其他证书的WP标准), 一般用于工业品或加工制成品;
3、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的产品,填写“PSR”( 完全获得的产品除外,见第3题);
4、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列入税则归类改变(CTH)清单的产品,填写“CTH”(同时列入特定原产地标准(PSR)清单的产品除外,见第5题);
5、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适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办理填写区域价值成分百分比。
实践中,货物随附的原产地证书在提交至进口方海关后可能会被质疑,并由进口方海关向出口方海关或签证机构发起核查。进口方海关提出原产地核查可以是核实原产地证书真伪,也可以是对货物原产资格的核实,还可以是对签证流程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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