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某企业持FORM E向海关申报一批货物(HS:3405.10等),由于FORM E东盟10国中的印度尼西亚自2022年起结束过渡期,全面实施联网信息比对,因此向海关申报电子报关数据后发生退单,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欢迎来电咨询。
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原产地证明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到以下联网信息,“计量单位”栏显示CS,即Case的缩写,企业故申报报关单时在报关单的“成交计量单位”栏填报“箱”(代码120),原本认为可以顺利通关享受协定税率红利,但没想到却收到了上述退单回执,情急之下,企业只能放弃享惠,按最惠国税率申报进口。原产地证代办,产地证代办
无独有偶,另外一家企业持中-韩FTA产地证向海关申报货物一批(HS:9021.29等),产地证上的计量单位通过查询,显示为“EA”,企业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关数据中,“成交计量单位”申报为“盒”(代码140),同样,收到“原产地证明书上商品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上对应商品成交计量单位不一致”的退单回执,企业尝试了多个不同的计量单位:“袋”“包”“件”……最终总算按“个”报顺利通关,享受到了中韩优惠关税税率。原产地证代办,产地证代办
同样,在海关总署官网中的“互动交流”模块中,笔者查找到有企业对上述类似问题与海关进行过沟通,海关总署也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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