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开展或不得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哪些企业可以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根据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及配套出台的《海关普惠管理措施清单》,除失信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可享受海关普惠管理措施,向海关申请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但是企业申请出境加工的货物不能为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不能为国家应征出口关税的货物。简言之,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信用等级为非失信企业。
2.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
3.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1.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且案件尚未审结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核报已到期出境加工账册的。
其他注意事项:
出境加工货物不受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限制,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及单耗管理等加工贸易相关规定。上海基昊商务专业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热线: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