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澳门企业进出口货物时的互认安排措施。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内地和澳门企业进出口货物时的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内地AEO企业向澳门出口货物时,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内地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澳门进口商,由其按照澳门海关规定申报,澳门海关确认内地海关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内地企业自澳门AEO企业进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中的“境外发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澳门AEO企业编码。填写方式为:“地区代码(MO)+9位数字”,例如“MO123456789”。内地海关确认澳门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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