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柬埔寨食用水生动物检进口产品范围和进口产品要求,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本公告中的食用水生动物是指原产于柬埔寨,输往中国用于食用的甲壳类、鱼类、软体类等活水生动物,生产方式包括野生捕捞和人工养殖,具体品种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所列物种。
进口产品要求
(一)野生捕捞的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当在柬埔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人工养殖的,应当在柬埔寨本国水域养殖。
(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养殖、收获、暂养、包装、运输期间未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
(三)柬方应对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开展有关动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食源性微生物有效监测,监测结果应符合中方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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