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企业在申请原产地证证明的时候,对货物原产地资格的判定标准傻傻分不清楚,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欢迎来电咨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是《协定》项下原产货物(以下简称原产货物),具备《协定》项下原产资格(以下简称原产资格),可以办理原产地证:
(一)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二)在一成员方完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
(三)在一成员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但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
原产地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原产地证上所称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成员方种植、收获、采摘或者收集的植物或者植物产品;可视为该成员方原产,并可办理原产地证
(二)在该成员方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可视为该成员方原产,并可办理原产地证
(三)从该成员方饲养的活动物获得的货物;可视为该成员方原产,并可办理原产地证
(四)在该成员方通过狩猎、诱捕、捕捞、耕种、水产养殖、收集或者捕捉直接获得的货物;可视为该成员方原产,并可办理原产地证
(五)从该成员方领土、领水、海床或者海床底土提取或者得到的,但未包括在本条第一至第四项的矿物质及其他天然资源;
上海基昊商务专业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热线: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