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可以将其移出采信机构目录的情形,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欢迎来电咨询。
采信机构主动退出采信机构目录的,应当通过采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采信机构主动申请退出采信机构目录,或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以将其移出采信机构目录:
(一)签发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向海关提供超出采信机构目录规定的商品范围的检验报告的;
(三)检验能力不符合海关要求的;
(四)拒不配合海关监督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
(五)存在其他不符合采信机构条件情形的。
自移出目录并公布之日起,海关不再采信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
被海关总署移出采信机构目录的检验机构,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采信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参照本办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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