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随着国内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国际全球化发展,国内制造业的研发、设计水平不断提高,低端的加工制造开始向国外转移,“出境加工”应运而生,目前已成为企业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方式。其特点是订单销售“两头在内”,生产环节“中间在外”,海关只对增值部分征税。
为了支持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海关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9号)以及《关于启用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7号),对于出境加工,你的疑问,我来解答!
什么是出境加工?
“出境加工”是指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自有的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等货物委托境外企业制造或加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并支付加工费和境外料件费等相关费用的经营活动。
注意:对保税货物复出口和运往境外检测、维修货物的监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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