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号(3),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减免税申请人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情形的,提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相关协定、协议;(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二)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情形的,提交外国地方政府或民间组织出具的赠送函、外国政府的委托书;
(三)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情形的,提交国际组织成员出具的赠送函、国际组织的委托书;(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四)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相关国际条约。
对于前款规定需提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如因临时无偿赠送且无法提交赠送函的,可提交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有关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原件。(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纳入减免税管理系统管理,征免性质为“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代码201,简称:无偿援助),监管方式为“国家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代码3511,简称:援助物资)。
六、办理时限及相关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五、六、七、八条规定办理。
七、海关总署对国际条约中进口物资减免税手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公告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外国政府是指外国的中央政府;
国际组织是指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以及与我国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国际组织(见附件2);(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
国际条约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缔结协定或协议以及参加的国际条约;
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是指我国政府主管部委(包括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管海关是指减免税申请人住所地海关。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基昊商务专业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热线: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