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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