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发现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发布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的公告),基昊商务原产地证书代办默默地打开新发布的公告。哇!原来是关于发布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新的接口规范呀。
我们来看一下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发布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的公告),公告地址: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110189/index.html,点击下载公告附件《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可查看相关接口规范哟。
根据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相关通知:
1.文中所说第三方平台主要为非业务主体的第三方软件平台,2020年12月份以后使用第三方软件平台申请的原产地证书数据在单一窗口仍可查询到,基本不影响企业对历史数据的查询、复制、打印等操作。同时,以上企业均需注册单一窗口账号。
2.建议企业充分学习总署公告内容。
3.单一窗口导入客户端、16号公告客户端均可导入原产地证书数据,企业可通过接口方式实现自身内部信息化系统与单一窗口对接进行申报。如无内部信息化系统,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界面录入的方式原产地证书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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