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输华猪精液的人工采精中心要求(2),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0号(关于进口法国猪精液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中国从法兰西共和国输入猪遗传物质卫生条件的规定,现将法国输华猪精液的检疫和卫生要求公布如下:
拟向中国出口猪精液的人工采精中心应经法方批准,并由中方予以注册登记,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出口猪精液。人工采精中心应符合下列条件:
(四)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病Ⅱ型感染、猪细小病毒感染的检测,结果为阴性。如供精猪注射了猪细小病毒感染或猪圆环病毒病Ⅱ型感染的疫苗,则免予检测该2种疫病。
(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布鲁氏菌病、伪狂犬病检测,结果为阴性。
(六)采精当天,人工采精中心的所有动物经临床检查是健康的、行为正常、无任何传染病的临床迹象。
(七)人工采精中心引进供精猪,采集、加工以及储藏精液等全过程,都应符合WOAH法典推荐的卫生要求。
(八)稀释剂:输华猪精液的稀释剂不得含有动物传染病病原,且无反刍动物源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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