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进出口及个人携带最新规定,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进口报关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最新文件:
1.《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第33号公告”)
2.《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
进境旅客携带电子烟相关规定
●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
●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
●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
●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
●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如携带电子烟超过数量限制将被征收关税,货物渠道(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通过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税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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