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原产地证代办常见问题,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东盟原产地证代办欢迎来电咨询。
Q:东盟原产地证代办对于使用了非原产材料的产品,如何选择适用的原产地标准?
A:产品含有非原产材料,首先查看是否列入特定东盟原产地证书规则(PSR)清单,如在清单中,则按照对应原产地标准进行判断,符合的,原产地标准填写PSR;如果不在清单,查看是否列入税则归类改变(CTH)范围,如是,按照产品4位税则归类变化进行判断,符合归类变化要求的,原产地标准填写CTH,也可以通过区域价值成分进行判断。对于既不在特定原产地规则(PSR)清单,也不在税则归类改变(CTH)范围的产品,则通过区域价值成分进行判断,原产地标准填写对应的百分数。
Q:东盟原产地证代办时,何种情况下,需要在证书第9栏注明货物FOB值?
A:仅当适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时,包括列入特定原产地规则(PSR)清单的产品采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时,需在原产地证书第9栏注明货物FOB值。
Q:对于存在第三方,东盟证书如何填写?
A:对于第三方开具发票的,应在原产地证书录入时勾选“第三方发票”,并填写第三方公司名称和国别等信息。在第10栏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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