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加工企业进口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商品的便利措施,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对于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零部件的保税加工企业,由于其产品最终不在国内市场销售,如果该零部件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商品,我国制定了免办强制性认证的优惠、便利政策。企业经申请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免办证明》)即可。
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告〔2019〕13号)第三条及第五条:
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范围且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条件的进口货物,申报单位应在办理报关前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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