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于今日发布了“取消中-韩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那么还有哪些FTA产地证也已突破了商品项数的限制呢?
笔者经过整理,汇总了下表信息供各位参考。建议:由于一份报关单申报项数上限为50项,因此,FTA产地证商品项数建议最多不超过50项;一些较早施行的FTA或者区域贸易协定,未明确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因此,建议按照FTA产地证商品项数最多不超过20项进行办理。
上海基昊商务专业FTA产地证代办、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FTA产地证代办咨询服务热线:400-803-2328